《基本演绎法(Elementary)》版福华,给没看过这版福华的人讲一下,设定在纽约都市现代,花生是女的,叫Joan Watson,她和Sher没有在一起过,一直都是非常好的朋友和破案搭档,全程同居,但是会各自带fuck buddy(ies)回家开干那种。Arthur是她全剧终之后领养的小男孩。
ps我知道严格意义上美国学校不签字但是我就是想写这个梗所以,bite me(不是
Arthur回到家——褐石屋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。他把书包从背上卸下,打开外侧口袋摸钥匙,但里面空空如也。Arthur自嘲地笑了笑,显然人一天的霉运是没有底线的。他叹了口气,抬起手,按响门铃。
当五分钟后仍旧无人来给他开门后,Arthur再次按了门铃。这一次他让门铃响了足足一分钟,确保房子里的人不论是带着头盔,在地下室,或者水箱和其他奇怪的容器里,都可以听见门铃。Arthur对此已经轻车熟路了。
他的家庭不是美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。事实上,他的家庭和传统就没有任何可以搭边的地方。
果然这一次门铃停止嗡嗡尖叫后,褐石屋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大声咆哮:“Arthur,你没有带钥匙就自己撬锁进来,我正忙着呢。“
Arthur抬起头,看向正对着他的小型摄像头解释:“我没有带撬锁工具。“
屋子里立刻传来一整叮叮当当的声音,像是许多的金属器具被人暴力丢了一地。紧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,然后褐石屋的大门就为Arthur敞开。
Sherlock Holmes站在门口,穿着他那套灰色的西服外套和卡其色的休闲裤。他握着门把手,平静地注视了Arthur一会,对他说:“永远、永远不要不带撬锁工具出门。”